成绩核查

  考生可申请核查当次笔试考试分数是否有错加或漏加的情况,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核查范围。成绩核查申请由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受理。办理方式如下:

  1.申请材料:

  1)学籍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的证明(需加盖公章),证明需含:参加考试时间、考试级别、准考证号等内容;身份证复印件;

  2)回函信封:为确保考生能及时收到核查结果,请务必随函附寄回函信封。信封上务必贴足邮资上海:3.8元;上海以外地区:4.2元,写清楚收件人的姓名、地址、邮编、电话。

  不按上述要求提供回函信封的申请恕不予办理

  

  受理时间:每次考试成绩发布后一个月内(以邮戳时间为准!)。  

  3.申请方式: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当面受理。申请者将申请材料以挂号信方式邮寄至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。

  地址:

  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

  上海市徐汇区广元西路315号联峰汇7楼F座

  邮政编码:200030

  电话:021-52583311

  4.反馈方式:全国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核查结果以挂号邮寄方式反馈至申请者。